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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青年報》(2014年12月03日01版)
  本報福州12月2日電(記者陳強)11月27日,本報對“福建省周寧縣一人大代表涉嫌醉駕,警方欲對其刑拘未獲縣人大常委會許可”一事作了詳細報道。今天,周寧縣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根據上海警方再次提請許可的申請,審議通過了《關於再次提請許可對縣第十六屆人大代表張裕明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並暫停其執行代表職務的議案》。
  今年8月12日,福建周寧籍商人、縣人大代表張裕明在上海因酒後駕車導致交通事故,被警方強制帶到醫院進行血樣抽取,鑒定結果達到了醉酒狀態。兩天后,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公安分局向周寧縣人大常委會發出《關於提請批准對涉嫌危險駕駛罪的周寧縣人大代表張裕明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的函》,稱警方已對涉嫌危險駕駛罪的張裕明進行刑事立案,遂提請周寧縣人大常委會許可對縣人大代表張裕明予以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10月24日,周寧縣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關於提請許可對縣第十六屆人大代表張裕明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並暫停其執行代表職務的議案》,當時到會17名委員,表決結果為:贊成8票,反對1票,棄權8票,該議案未獲通過。10月31日,周寧縣人大常委會給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公安分局正式復函,告知上述結果。
  前不久,這一結果被上海方面披露後,引起社會各界的關註,有輿論認為“這是明顯縱容犯罪”。為此,周寧縣人大常委會緊急召開專題會議,對此事進行反思,認為“人大代表不能成為違法犯罪行為的‘護身符’,要本著有錯必糾的原則認真進行處置”。在周寧縣人大常委會主動對接聯繫上海警方後,11月27日警方再次提請許可的申請。
  今天上午,出席周寧縣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的21名委員審議並表決通過了議案,許可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公安分局對張裕明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並從即日起暫停張裕明執行代表職務。中國青年報記者註意到,會後周寧縣官方發佈的新聞稿沒有透露此次投票的具體情況。記者打電話詢問周寧縣人大常委會負責人“是否全票通過”、“是否還有個別委員投了棄權票或反對票”,對方均避而不答,只是強調“經過學習法律,大家的認識比較一致,最終通過了議案”。
  周寧縣人大常委會負責人介紹,人事代表工作室已經聯繫上張裕明,“對他進行了教育,並要求他配合上海警方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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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許可滬警方刑拘涉嫌醉駕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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